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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6207250012/2020-0010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24-01-05 11:35:50 是否有效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张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工作实际,编制了《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公开范围

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部门、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部门、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

(一)机关简介。主要包括:本单位领导信息及机构概况。

(二)政策文件。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省、市制定的与单位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县政府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本单位发布的涉及民生应予以公开的文件、相关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三公经费及预决算。本单位年度预决算说明。

(四)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政务信息、成果类展示、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上一年度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获取方式

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甘肃·山丹门户网站(http://www.shandan.gov.cn/zfxxgk/zfxxgkzn_5826/)公开,同时结合“抖音短视频(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微信订阅号(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方式进行公开,另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辅助方式公开。

2.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将于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地址与查询时间

查询地址: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山丹县龙首路172号甘肃省培黎学校2号楼

查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具体联络方式参见第四条。

2.申请条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3.提出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下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 (http://www.shandan.gov.cn/zfxxgk/zfxxgkzn_5826/);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②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办理及期限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本部门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和申请答复工作,不收取费用。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山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6-2721233

通信地址:山丹县清泉镇县府街36号(县政府统办1号楼)7楼

邮政编码:734100

五、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股室

工作股室: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龙首路172号甘肃省培黎学校2号楼

附近公交站点:培黎学校站(1路)

电话:0936-2728318

传真:0936-272831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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