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6207250041/2021-0000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1-02 16:35:37 是否有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山丹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结合县应急管理局实际,编制了《山丹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和本单位内设机构及职能;

2.转发上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3.本单位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4.本单位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5.本单位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等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主要通过“甘肃·山丹”门户网站(http://www.shandan.gov.cn/zfxxgk/zfxxgkzn_5826/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同时结合新闻报道及报刊、微信公众号(山丹应急管理)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地址及查询时间

查询地址: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山丹县政通路75号文化旅游创意中心3楼323办公室

查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县应急管理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丹县政通路75号文化旅游创意中心3楼323办公室

    附近公交站点:文化旅游创意中心站(2路;3路)

邮政编码:734100

联系电话:0936-2729520

传真号码:0936-27295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山丹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县应急管理局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山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县应急管理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申请人可以通过本单位指定的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先进行登记,并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给予指导,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单位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向申请人告知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对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四)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部门、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山丹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丹县政通路75号文化旅游创意中心3楼323办公室

    附近公交站点:文化旅游创意中心站(2路;3路)

邮政编码:734100

联系电话:0936-2729520

传真号码:0936-272952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山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936-2721233

通信地址:山丹县清泉镇县府街36号(县政府统办1号楼)7楼

邮政编码:734100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